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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日 星期六

邁向環境民主化之路-《綠色民主》7-10章導讀

文/劉介修

2000年政黨輪替的新局面中,環境運動轉型的現制和可能,哪一條策略路徑提供了環境民主化的實踐可能?這是作者在《綠色民主》最後一個部分所處理的發問。透過對於社會運動政治交換關係自主或依賴理念類型的建立(第七章)、執政者社會改革面臨情境的分析(第八章)、以及質疑環境公投在當今政治情境下的限制(第九章),分別從社會運動者、執政者以及公投等面向來展望台灣環境民主化的遠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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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作者透過美濃反水庫以及貢寮反核四兩個台灣當代重要的環境運動,來建立社會運動政治交換關係當中,「自主」與「依賴」的理念類型(見書頁277簡表),在不同的政治聯盟強弱關係下,也造成了不同的內部組織過程。在建立了這兩個理念類型的過程中,作者同時指出了不同的社會運動起源(政治人物或地方獨立人士作為起初發起動員者)、和社會運動所掌有資源的質量特性(自有或借用),關鍵而交互影響了不同類型社運的形成。此外,不同類型的社運也造成了不同的結果:動員框架(文化的或政治的)、政黨支持的強弱。最後則進一步指出了自主的社運較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運動成敗和政黨取得執政權也得以區分開來;依賴的社運仰賴政黨的外部資源的不平等關係則失去了自行擴張的能力,也因此從屬於政黨的目標和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自主的社運,並不意味著「獨立」於政治衝突和議程之外。紮根於社區的自主社運實踐,提供了地方文化認同與其他普遍主義的價值,如環境正義論述結合的可能,社會運動透過自主性的政治交換關係決定自己的命運。

第八章則從民進黨甫上台之際,廢核政策的失敗來開展,說明社會改革落實為具體政策的成敗因素,來展望進步改革的可能性。作者反對國會少數的客觀因素、以及民進黨缺乏改革意圖等兩種本質論的解釋,進一步從改革的特殊情境組合下(持續社會動員、改革機會、政治策略),說明改革失敗並非先天注定的。相反地,在民進黨上台後,反核運動重新燃起更為密集與廣泛的社會動員,政黨輪替所帶來的政黨重組、台灣電力市場的再結構所提供的潛在改革機會,在執政黨政治策略運用失策下,終始廢核政策無法落實。一開始的政治和解、執政後的拖延、「約期決定」的處理方式,到最後以冒進改革回應社會壓力,除了讓廢核政策失敗,也因此加速了民進黨的保守化,以及反核運動者的長期挫敗等深遠影響。因此,雖然「通往改革的道路是險惡而狹窄的」,然而改革者的弱勢並非無法扭轉。透過持續的社會動員、改革機會的掌握以及政治策略改革聯盟的建立,社會改革並非不可能。

第九章處理的是在政治轉型動盪下,台灣環境運動高度依賴於公投這種政治化的抗議劇碼的原因,以及環境公投在環境民主化以及環境正義的許諾上的限制。在政治民主化過程興起的台灣社會運動,開啟了選舉主義的運動路線,讓社運者相信,只要有選票即能改變不平等與壓迫。環境運動在這個選舉取向策略以及其本身的地方性格等因素下,公投成為其運動處方。雖然環境公投帶來了民主價值的日常化、社區化,同時拉近了民意與專業知識的落差,然而在台灣民主深化之途,環境公投的在地化、防衛性性格,以及地方諸多「假公投」的出現下,公投作為一種政治參與形式,公投並無法達成風險重分配的效果,在缺乏保障在地與弱勢的制度設計下,公投可能成為強化環境殖民的支配工具,沒有改變既有不平等的資源分配,反而強化了社會強弱勢間地區隔而深化環境的不正義。這揭示著台灣市民社會乃是由諸多自主領域所構成,同時在全球化與民主化對於政府威權的消減下,社會運動者所對抗的不一定是國家威權的壓制政策,而應該開始思考在政治權威弱化之際,環境運動也應開始思考如何面對一個政治權威弱化下的運動路線。

在第十章的結論部分,作者重新回到了本書核心的三個問題:環境運動的起源、政治關聯性、以及策略。作者認為草根社區的受害經驗、鄉土認同、社區網絡等要素,使得其成為台灣環境運動的起源,並開展了台灣環境運動中南方生計與北方荒野兩條路線的並行。此外,環境運動是台灣政體轉型過程中的重要行動者,在政治自由化、民主化與政黨輪替等不同政治機會結構下,環境運動採取了激進化、制度化以及利益團體化等不同的路線。最後,在台灣民主體制確立與政治常態化的過程中,政治體制的發展能帶來的啟發愈來愈有限,因此社會運動需要嶄新的語言和策略來繼續其未竟的任務。

當前國家能力的減弱,以及環境運動的亞政治化,更呼籲著我們脫離過去國家主義以及傳統政治民主,追尋新的運動路線與策略的迫切。走出了運動戰(War of manoeuvre)的激情社會動員之後,街頭不再是唯一或最重要的運動場域,舊有的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矛盾也已獲得相當程度的解決。今天我們面對著資本主義與環境、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對立情境,我們將需要從更新穎多元的陣地戰(War of positions)來走出既有的運動想像,包括社區主義的行動、綠色投資與消費、各專業領域的理念滲透,透過更為多元豐沛的市民社會能量的啟動,以及更多據點和戰場的開拓與綿延,將能提供環境民主化的實踐可能。

2007年11月11日 星期日

《綠色民主》第四到六章導讀


文/張譽馨

何在《綠色民主》的第四到六章分別探討環境運動的三個時期,其採用「政治機會結構」的概念來檢視國家與社會運動在每個時期的關係。所謂政治機會結構意指,以國家組織為中心的變項組合,在集體行動者運動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影響,其可能提高或降低行動者動員的成本。這個變項組合包含:國家自主性、抗議處理、決策管道以及政治聯盟者等四個面向。作者在接下來的三章都圍繞著這套變項組合分別解釋不同時期的環境運動(見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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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將環境運動區分為三個時期,首先是1987到1992的政治自由化與環境運動激進化時期,其次為1993到1999的政治民主化與環境運動制度化時期,以及兩千年後政黨輪替與環境運動轉型的時期。在第一個時期中,當時的政治環境處於剛解嚴的年代,國家面對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呈現迷惑且低估的態度,再加上未能擺脫中央集權的統治型態,因此國家初始對於各類運動抱持溫和卻不承認抗爭正當性的態度。直到1988年林園事件的衝擊引發資本家的不滿,使得政府重新考慮解嚴後的溫和處理方式,於是郝柏村在1990年上任行政院長後,為重振公權力而開始清算環保、工運、農運三類「流氓」。

1993到1999年是環境運動制度化時期。當時各界紛紛對社會運動的發展抱持懷疑,深感社會運動似乎走向衰退的道路。作者首先引用李丁讚和林文源的解釋,說明環境運動因為受到組織邏輯的影響而漸漸「被馴化」,公領域逐漸遠離社會大眾而集中在少數專家的論述場域,因此新的社會冷漠逐漸產生,社會力的泉源也就漸漸枯竭。政治轉型的學者則主張,社會運動需要持續的熱忱與參與,但是當民主的遊戲規則建立後,這樣的熱忱會漸漸熄滅。再加上民主制度的吸納性,亦即選票市場展開時,政治角力會逐漸由街頭政治轉為議會政治。最後,作者拉回政治機會結構的觀點,民主化帶來更寬廣的政治空間,而環境運動也因此走向制度化,這使得過去封閉的政策參與較為開放,行動方法除了群眾動員外也加入專業參與的部分。只是在政治聯盟上,過去向來與環境運動為盟的民進黨,為了未來的執政道路,態度上逐漸轉型趨於保守,不再強烈支持環境團體的主張。

到了2000年政黨輪替後,民主制度面臨民主轉型,而環境運動與民主轉型之間所存在的辯證關係,也使得各界在政黨輪替前對於環境運動的發展出現兩種極端的猜測。首先,一派人士認為環境運動者長期與民進黨合作,這將有利於他們被整合進決策核心,獲得更多的政治影響力。但也有另一派認為,受到國家自主性降低的影響,資本家的影響力相對提昇,反而會阻礙環境民主化。基本上就事後看來,這兩個假設都是成立的,2000年後的政治環境一方面允許環境人士獲得制度參與的機會,另一方面卻也無法阻擋資本家的滲透。

在何的文章中我們可以透過政治機會結構的概念分析,清楚知道環境運動近二十年的發展及其與國家的關係。從宏觀角度敘說環境運動的形成與發展,不但能夠瞭解國家在民主化過程中對於運動的態度,也能夠知道運動團體的策略路徑是如何轉變。雖然結構面的解釋能夠呈現國家與環境運動團體間的交互關係,但閱讀過程中我也發現一些有趣的東西。

政黨輪替後環境運動進入最後一個時期,當時的環境政治面臨弱化國家的處境,民進黨上台後其國會席次居劣勢,部門間政策協調有問題,再加上台灣當時面臨嚴重的經濟衰退現象,這種種因素使民進黨原先預定的政策遭受挫敗,也漸漸被環境團體所質疑。這樣的說明似乎認為民進黨是因為總總外部因素而沒辦法好好「做事」,但撇開外在結構的限制,任一政黨應該擁有本身的能動性與自由意志,其究竟是礙於外在因素的限制而無法兌現原初創黨的理想,還是為了短暫政治利益而擱置理念!或許民進黨內部也有應該檢討的地方。當然,這樣的情形也可能是因為台灣民主化後,選舉市場快速而廣泛的開啟,但社會的民主文化尚未成熟,使得黨在運作或是成員吸納上不一定都懷抱原初的理想,而是以各自的政治生命延續為重點。也因此,或許民進黨本身對環境議題的關照就是一種工具性利用的手段,而非打從心底的認同。 另外,環境團體在這個時期也因為政黨輪替而有較多參與決策的空間。對於此我感到好奇,那如果當時沒有出現政黨論替,環境團體是否也有可能進入體制內的機會呢?有沒有可能台灣的民主體制在當時就已經漸漸醞釀到第三部門有能力對政治決策施壓的程度,所以民主制度本身就已經成長夠強壯,而不一定要透過「政黨輪替」此事件的催化呢?以上是我這次閱讀的些許心得與重點整理,後續的問題希望透過大家討論一同尋找答案。

2007年10月24日 星期三

《綠色民主讀書會》- 導讀(一到三章)

文/泰尹


事實上,我認為何明修在文本的前三章主要做了三件事:首先,他用一個較大的框架來向我們解釋何謂環境運動;其次,他納入台灣的經驗,並試圖在之前的大框架上為台灣做初步的定位;第三,他試圖為台灣經驗的特殊性找出社會文化起源,並初步點出未來我們若意圖從事環境運動,可能的機會會在哪裡。##ReadMore##

第一部份:

何謂環境運動?簡言之,所謂的環境運動就是『共同保護我們的環境』。說來簡單,但事實上,它試圖藉由重新調整現代社會中的財富與權力分配關係,以重新塑造出一套新的社會-環境關係。


環境運動的手段與目標(定義上)

早期:藉由全面性的反環境資源使用來保護環境。
現代:有限度的發展,整合生計與生態,希望藉由追求環境正義(包含環境風險的平均分配、不同生活方式及傳統的互相尊重以及眾人對於環境決策的共同參與)來追求永續發展的可能。

環境運動的兩種主要的出現形式(一般常見的情況)

形式

起因

主要發生地

領導群體

改革方式

北方模式

保存自然生態

已開發國家

中產階級

體制內改革

南方模式

維持居民生計

開發中國家

弱勢群體

體制外改革

環境運動與民權運動的合流

由於後來人們發現環境污染的界線與社會階級的邊界吻合,環境運動因而開始與民權運動合流。

第二部分:

大致上而言,何明修認為台灣兼具南北兩項模式的特色,且幾乎於1980年代中期以後同時發生。(其實1980中期之前即有相關的環保或抗爭行動,只是那一些行動未兼具特定目標的協會及特定目標的公眾集會,因而不被歸類於社會運動)除此之外,由於台灣環境運動發展之時正逢台灣政治轉型期(自由化),因此,台灣環境運動的最大特色即是高度的政治化。

環境運動在台灣的發芽:

A. 專家學者:於1970年代即開始就環保議題與官方進行對談,1982年學者參與國家公園的策劃以後,學者的角色也逐漸跳脫出過去單純的學術研究,更進一步的逐漸開始與大眾互動。此時,專家學者的主要工作有二:一為宣導環保相關概念;二為從環保的角度協助設置或反對一些國家建設(都是一些較為溫合理性的工作)。但即便是如此,由於專家學者往往官方色彩太濃厚,再加上遠離群眾,因此,何明修認為其影響力其實有限。

B. 黨外人士:多強調環境議題背後的政治矛盾而未強調其社會源起,因而影響有限。(簡言之,黨外認為只要政治上的問題被解決了,環境議題自會被解決)

C. 草根民眾:主要是基於第一線的受害經驗而加入環境運動。其中,於1984年基於反三晃案而成立的台中縣公害防治協會為台灣第一個草根性的環境組織。

利用對三晃案、反李長榮案、反杜邦及反核四這四個台灣著名環保運動議題的分析,何明修提出,事實上,『草根民眾』才是早期的環境運動之所以能夠出現的先驅者。至於多數的專家學者,在早期的環保運動過程中其實參與都不深,直到需要具備高度專業性的貢寮反核四議題於1986年逐漸發酵後,專家學者們的角色才開始重要。(專家學者由理念人à政治人)至於黨外人士,由於會利用他人投入環境運動的成就來擴大自身的政治利益(割稻尾),因而自始至終與台灣的環境運動間保持著相當的緊張關係。簡言之,『草根民眾』才是早期的環境運動之所以能夠出現的先驅者,至於專家學者及黨外人士,不過都是趨勢的追隨者罷了。

第三部份:

為什麼台灣的例子是特殊的?我們應該如何來解釋台灣的例子?在這個部分中,何明修意圖從文化層面來提出解釋:事實上,環保作為一個不明確的字彙,在不同的脈絡下會產生不同的意義,而在第三章中,作者就是意圖以後勁的反五輕運動為例,說明台灣的例子為什麼會具有特殊性。(這是內在層面的解釋,在後面的章節中,何明修則將從政治面提出外在層面的解釋)

後勁反五輕的案例:

在這一個案例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地方宗教』與『社區』之間的關係:宗教是社內人之所以得以建立地方認同的基礎(過去的共同祭拜與宗教儀式讓社內人產生了集體感)、是社內人願意團結抵抗國家權力的原因(筊杯站立、發爐讓社內人認為神叫他們要團結)、既有的宗教儀式也成了社內人抗爭的主要手段、除此之外,宗教在運動過程中所提供的金錢資助,更是運動之所以得以開展最現實的因素…等。簡言之,後勁的反五輕運動具有高度的地域性、特殊性,然而,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環境運動的普遍主義被消滅了,外人的難以參與讓運動本身顯得孤立無援,最終也因而失敗了。

何明修認為,後勁的例子顯示了:既有的文化在一定程度內可以用來建構現代性的某些形成,傳統的『民間宗教』構成了整個環境鬥爭的核心動力,而這,也就是環境運動的社會起源。(簡言之,我認為何明修想表達的是:環境運動作為一種社會運動,不應該只談『理想型』,事實上,唯有瞭解各地既有的脈絡,尋找出環境運動在各個地方可能的著力點,方才有成功的機會,而台灣既有的民間宗教,無疑是我們可以試著著力的地方,不過事實上,故事尚未說完,我們應該看完後面的章節再下結論…)

結論:

當環境保護作為一種科學知識時,是普遍主義的,且科學家間的知識交流是關鍵。但當環境保護作為一種社會運動時,則是特殊主義的,除此之外,關鍵常常是草根群眾的自發性行為及其當時所面臨的外在環境。



2007年5月26日 星期六

第五章 黑珍珠之鄉的社區總體營造 導讀

文/楊鎮宇

為什麼純粹的「村落行動」無法使社區動起來?將面臨公共行動的動機檢驗
為什麼純粹的「社團行動」無法使社區動起來?將面臨論述如何轉譯的考驗

社區動起來的主要機制

「實做優先」的行動模式:在地師傅實做身體的展演。取得行動的正當性。

「實做優先」的轉譯界面:實做企畫書與實做示範點。取得轉譯的可能性。

從分享到信任:行動團體的資源分享與功勞分享。建立團體間長久合作的信任。

公共行動社團與村落傳統組織有不同的文化習性,指的是關於知識的形式與關於公共性的想像有其差異之處,知識形式上,分為專業論述與實做知識,公共性的想像上,分為以領域判定和以動機判定。而社區動起來的機制就在於兩種文化習性間必須持續進行相互的文化轉譯。


討論點:

1. 談談各自的社團經驗

2. 社區與工會的比較。

3. 社區要動去哪裡?

第四章 在地結社及其轉型 導讀

文/楊鎮宇

4.1 前言

提出問題,黑珍珠之鄉的社區總體營造,為何能將目標不同的團體匯聚在一塊這些團體原來的組織模式、組織目標與組織風格,何以能順利轉型?

為什麼是在一九九九年這個時間點上匯聚在一起?

這些涉入社區總體營造的行動主導團體,如何能放大視野而又向下連結?

包含了政治運動者、社會運動者而匯聚起來的行動主導團體如何連結上主張「不涉入政治」的慈濟人宗教團體?

行動主導團體如何與數十年來派系政治所運作出的各類既有結社或網絡持續互動?

行動主導團體如何鼓動這些在地的村落團體或人際網絡,投入社區總體營造?



4.2 林邊民主促進會的形成與轉型

1989年成立,以非正式的組織模式運作。由替民進黨的蘇貞昌競選的林邊後援會改組的林邊民主促進會。

但是,為何不願立案登記為正式組織呢?為何選擇此種組織策略呢?源於曹老師的提議,他有感於派系政治的氛圍對地方公共事務的惡性影響,認為「有正式職位就有是非」。

早期,派系是唯一與地方公共事務發生關連的管道。由林邊民主促進會的成員參與選舉的過程,分析他們與派系的互動模式,雖然曹老師與地方派系有淵源,但他受到黨外運動的民主理念影響。

選舉時,鄉內層次的選舉,較容易陷入人群惡性對立狀態,因此他們選擇不推出或間歇性地推出候選人參選鄉內層級的選舉,而在縣議員的層級較容易讓不同派系人馬同時當選,而且個人的宗族網絡與教學生涯形成的網絡,形成龐大的支持網絡。

在與派系互動上,他們選擇取其優勢(以縣議員層級為主,吸收鄉內人際網絡的支持)避其缺點(鄉內層次的派系競爭)的方式。

林邊民主促進會的常態運作與成員特質。以助選、動員為主,維持成員的自主性。但民主促進會的成員仍帶有濃厚的派系色彩,因此在過程中,派系性質的、草根火性的、理想不足的紛紛離開,而曹老師則一貫維持它的顧環保、民主理念訴求,並且視野更上升,與南台灣的環保團體密切互動。並且將環保的理念帶回地方,進行高屏溪高灘地的生態改造,並號召成立東港溪保育協會。


4.3 東港溪保育協會的形成與轉型

成立的靈魂人物仍為曹老師,欲反對「促進交通、帶來觀光」的開發案,而計畫成立長期監督並抗衡的生態保育組織。

東港溪保育協會如何從政治人物所成立的社團,逐步走向自主運作的社團,到最後成為對全屏東縣環境與社區政策有深刻影響力的公共行動社團?

首先由社團核心幹部的屬性談起,並非透過政治領域的人際網絡尋找人才,而是透過南部各環保運動團體密切的網絡,引介了一位社運背景的人才擔任東港溪保育協會的總幹事。

1996年的籌備期一直到1997年左右,東港溪保育協會的行動劇碼主要仍為「社運式的抗議行動」。不過之後社團轉型的兩條軸線逐漸清晰,一:水資源運動由「反對開發」轉型到「替代方案」,其中專家知識與在地師傅實做知識有了互動的開始,二:營隊類型也由為抗議而號召轉型為以社區總體營造為目標。


4.4 林邊文史工作室的形成與轉型

正式名稱為「林仔邊自然文史保育協會」,源於東港溪保育協會的建議,為了能順利向各層級、類別政府申請各類補助款,含括文史與生態類。不過工作室發起人採取了「先做事,再成立」的原則,因此未積極申請政府補助,而是推動掃街靜灘等常態活動和演講、觀摩活動等。經費來源為小額捐款、全鄉「資源回收」收入與東港溪保育協會協助籌措。

工作室的發起會員中,身份有慈濟、民主促進會、林邊大專聯誼會、長老教會等組織成員,用意在尋找既有社團成員加入此新團體,一來繼承既有社團運作經驗,二來網絡的交疊使此社團有可能形成較大的公共性。

雖然參與成員來自各社團網絡,也辦了許多大小活動,但仍無法引起整體社區共鳴。不過在活動過程中,引發了在地耆老的歷史記憶,而使得活動議題轉向以在地人生活感受為主角。另外在地方刊物的經營上,議題設定也力求達到全鄉公共性的要求。不過此社團仍須面對選舉時派系問題的糾結。


4.5 結語

更多的結社會帶來更強的公民性,進而有助於民主的發展嗎?本章三個社團都有種對於派系社會過往習性的擔憂。因此「先做事、再成立」的原則使得「實做優先」成為在地的公共行動社團成立時,公共性足以誕生的保證。

三個社團各有不同的時代與社會背景,民主促進會由派系中成長出來,東港溪保育協會則為社會運動時代的產物,文史工作室則與社區總體營造的風潮有關。三者與社區的關係分別是被隔絕、去社區化的自我建構、再社區化。而實做與論述的結合,則為實做感濃厚、論述取向、實做與論述強烈交融。

另外,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形式也需要討論,作者以「公共行動」與「公民參與」此兩概念來說明,前者並不等於後者,因為前者可能屬於國家強制下的公益行動或者是地方派系化的公共行動。不過在社運黃金十年對抗威權體制過程中,產生了許多中央型社運組織,有了各種自願結社,雖有會員,但常面臨無法在地方紮根的困境。而後社運時代形成的不同類型,包括上下連結與多元連結的組織,使得不同定位的結社有不同趨向,但環境條件上則形成不同結社間的合作關係。例如以社區化的議題型社運團體,具有往上、下、左右串連的潛力,並且與無法構成多層級結社的社團合作。

2007年4月8日 星期日

文化轉譯是社區動起來的主要發動機制

社區如何動起來 第一章導讀
文/劉介修


社區總體營造作為實踐在地民主的可能

社區總體營造除了作為推動本土化運動以及國族認同建構的基層版本之外,更有意思的是放在政治民主化的制度改革已趨飽和,然而生活世界的民主化或民主意識仍然音訊杳然的脈絡下。

在地方派系主導的鄉民社會中,如果社區總體營造只是打亂既有的資源網絡,並在既有的庄頭意識、鄉土認同的機制下進行未經反省鄉民關係的社區動員,在新頭人的帶領下進行社區軟硬體的營造,開展貌似公共行動的鄉民參與。在這個意義上社區營造只達成一半的效果,和一半的意義。因為雖然社區在資源投注下活動計畫繽紛起來,卻只是再生產了既有的派系社會關係,但人們不因這樣的行動而有改變。

如果這個社會的前一期是以「同質性二元對立網絡」的地方派系以「代理服務」的習性所主導,那麼當行動者所打造的社區來臨之際,也許新的社會型態就是「多元協作的社區」,人們開始從社區總體營造中學習「做自己的主人」,進一步嘗試在地民主的可能。

本書的根本關懷

一、社區如何動起來:這些意涵著社會轉型的變動到底是如何發生的?或者說,像這樣的地方社會是如何動得起來、動得徹底而持續呢?
二、派系如何做變化:從蓮霧技術創新、在地結社風潮以及社區總體營造的對照之中,呈現出哪些關於地方社會轉型的共同特質?而原先存在的地方派系會有什麼樣的變化?
三、社區的新社會想像:地方轉型過程中為什麼會期待自身成為一個「社區」?而在這樣的社區名號中,又承載了哪些新的社會想像?


社區總體營造是社會運動的延續與轉換

社會運動和社區總體營造分屬不同類型的集體行動現象,不過在台灣晚近的經驗上,兩者有一定程度的延續性,表現在議題上、成員上以及行動模式的延續。然而從社會運動轉換到社區總體營造的過程,更是貼近了常民的生活,以及在地文化。其動員的規模雖不像社會運動那麼集中和龐大,不過蘊含其中的社會關係將不只是一次動員的短暫性事件。另一方面,社區總體營造也不是單純的結社,相較於結社將人群從既有的生活切割出另一面向,隨即形成另一個相對的封閉性,社造開展了開放性更高的集體行動。

如果把社區總體營造與新社會運動理論所揭示的「認同」與「對手」的問題對話,我們會發現社區總體營造是一種我群建構的過程、建構與凝聚的過程,具體展現在空間感以及歷史記憶上,這方面無疑是一種集體行動。

可是,社區總體營造的「對手」在哪裡?

以下我們從台灣經驗將社區認同分為以下三大類型。在這三種類型中,我們排除了地方派系以社造之名以及新資源所進行的派系再生產,這種無法帶來新社會想像的社區動員,其中的對手只是另一個同質以及權力相當的派系,只是一個「假性的對手」。

第一種是「無對手的社區認同」,如慈濟功德會的社區資源回收、或者早期新港文教基金會的精英藝術文化社區活動,此種行動與自身既有習性相對抗,並刻意取消可能形成的各種對手。其次為「有對手的社區認同」,如都市社會運動,以及美濃的反水庫運動。第三類則是「潛在對手的社區認同」,則包括了非都會區的社區總體營造,在行動劇碼以及行動標的的轉換過程中,作為對手的地方派系將逐漸浮現。


文化轉譯是社區動起來的主要發動機制

我們這個社會在晚近數十年早已經歷太多標舉改革的主張,但許多的主張到最後都因無法取得在地潛在行動者的共鳴而夭折。

透過與政治過程論與資源動員論對話,網絡與正式組織、在地和外來資源、政治人物與政治機會等因素只是動員的潛能,文化轉譯才是實現動員潛能的發動機制。即在社區行動中,透過文化轉譯才能讓網絡變成有意義的網絡,讓資源變成有意義的資源。

黑珍珠之鄉的社區行動,牽涉了兩種不同文化習性(Habitus)的兩種組合,包括「公共行動社團」以及「村落傳統組織」,兩者有著相乎差異的「知識形式」以及「公共性想像」。公共行動社團主要是延續以往民主運動、社會運動以及結社風潮所形成的團體,其知識形式以論述為主,所界定的公共性是從領域和範疇來進行;村落傳統組織則是長年生活在實作氛圍下地方社會中的人群網絡,所盛行的知識形式是以實作為主的默會知識,公共性則從動機與道德來界定。

透過文化轉譯,公共行動社團所持的社會改革論述,才與村落傳統組織的身體實作習性,相互轉譯而逐步建構出新的社會想像,此時整體行動的社會想像才得以提升。

那麼,什麼是「文化轉譯」?

「轉譯」的概念來自科學社會學家Bruno Latour,是其在處理科學知識如何有效介入常民社會的過程所發展出來的概念。科學社群的興趣所在不是天生就能引起常民的興趣,科學行動者必須進入常民社會對常民原初關注的興趣進行轉譯,也就是以自己的語言說出對方的興趣,科學知識才足以成為常民認可的優勢知識。
解釋社區動起來的機制,我們嘗試對Latour的概念進行兩個修補。概念修補的第一步是將單向轉譯替換為「雙向轉譯」的過程,將在地實作知識和外來專業論述對等並列起來成為平起平坐的知識,因此轉譯必須是兩種知識興趣相互的轉譯。接著第二步則是需要這種相互轉譯的不只是知識形式,還包括公共性的想像,亦即我們需要將轉譯的原始意涵進一步擴充,使其同時包含知識和倫理的面向。

如果兩種知識形式與公共性想像沒有獲得彼此接觸、衝突與磨合的機會,那麼社區行動則要不是既有派系轉用名目的傳統社區動員,就是地方社會中閒歇發生的傳統公共行動,這是一種帶有道德意涵的「無技術集體義務勞動」。然而如果社區行動只停留在傳統公共行動範疇,那麼必要的視野刺激將無從發生,而社區行動的標的也無法提升。此時,除非是知識站在相對高地社團成員開始重視村落的實作知識傳統,將實作知識納入往後社會改革論述的重要元素,啟動相互文化轉譯的機制,則無法引起改革論述的共鳴,社區也無法動起來。比如,河堤認養協接了傳統的公共行動,比起河川保育理念更能引起共鳴,並以此行動基礎,經由分工實作,聯繫起社區反省,以及創造了啟動往後河川保育議題的機制。

文化轉譯對比於既有的社會運動理論典範,提出了兩個修正。無論在政治過程論消極的「認知解放」,或者新社運理論較積極的「認同建構」,都還是在認知這個範疇。文化轉譯所提供的第一重修正是以「身體實作」取代了「意識認知」,身體實作的文化轉譯帶來了認知解放或共識動員的條件,社區才動起來。另一方面,以往的社運理論都多少假定潛在被動員者的空白意識或者錯誤意識,等待被批判或解放。而文化霸權也只停留在以自己的語言說出對方的語言的機制。文化轉譯所提供的第二重修正則是將外來與在地的兩種文化習性對等並列,讓兩者平起平坐,看到兩者的相互轉譯,「以自己的語言說出對方的興趣」。

社區動起來的主要發動機制,就是兩種文化持續不斷地進行相互的文化轉譯。也就是說,公共行動社團重視並容納了在地實作之後,方有可能將社區總體營造建立在村落既有的公共行動傳統上,而又能讓村落有能力選擇、消化而後反饋和修補公共行動社團的提議,如此方可同時實現村落行動視野之提升以及社團行動模式的轉型。

社會運動孕育了不同範疇的社會想像,到了村落社區的門限之前,忽然發現傳統的門限不只是儀式上的作用,只有在文化轉譯啟動之時,社區的眼睛才會被新的理念擦亮。

2006年12月8日 星期五

尋找公共領域-論台灣社會中的新聞論述

<公共領域在台灣> 第六章導讀
文/楊伊雯

傳媒具有強大的影響力毋庸質疑,但是「它該如何展現?該扮演民主社會中的何種角色?」卻始終有著模糊不清的部分。本文作者從哈伯瑪斯關於公共領域的設想開始談起,試圖從新聞媒介探討公共領域:問題意識先始於台灣社會中的新聞媒介曾經做了什麼?他的實際表現體現出何種角色內涵?而這和公共領域之間的理想,有著什麼樣的差距?藉由這樣的理解來解析今日台灣社會中備受爭議的新聞媒體。


公共領域-哈伯瑪斯的設想
公共領域意指著在一個可被檢視的過程中辨明價值的優劣。公共領域的發展起於市民社會對於國家威權的分離與監督。而公共領域的價值在於其對公共議題的各種功用,尤其是它具有監督國家權威的政治功能,以及協調不同意見、運用社會資源來發展與時遽變的新論述等文化作用。對整體社會的進步與昇華來說,公共領域是一種必要的機制。


台灣社會中的新聞論述-以二二八事件為例
1、1947年事件初始期:國家威權獨大,官方的國家威權直接決定了事件被認可的意義與真相,新聞媒介在此成了與威權共謀的工具,也成了政治 權力變身為公共輿論的轉換(漂白)機制。

2、1948-1982社會失憶期:被壓抑的市民社會,不管報紙媒體立場為公營亦或民營,他們同樣受制於獨大的國家威權,無法自由的針對時事表達看法來彰顯新聞獨立、專業的地位。此時新聞媒介更確實的描述詞彙應該是「宣傳」,也形成了二二八事件的結構性失憶過程,遂形成台灣社會中對於歷史事件的普遍遺忘。

3、1983-2000眾聲喧嘩期:市民社會的制衡發展,1988年報禁解除,國家威權開始從民眾的生活世界中縮回了他明顯的控制,而對於過去不敢談的種種禁忌,有別於國家威權論述的市民社會聲音也開始浮現。


特定聲音與組織性力量-關於公共領域的思考
新聞媒介應要有基於社會全部人的責任,以及從公共利益角度出發,引導討論並加以具焦的效果。更應扮演過程中的文化機制,要有隨時反思過程中角色位置的具體作法,而這些面向繁複的新聞專業之養成也需要一種組織性力量的形成,只是這種力量不純粹是經濟,也不能是政治的變形與僕役,他應該是要建立在專業上面,而與不同的組織性力量並駕齊驅。


何處尋找台灣社會人文精神深深仰仗的創意空間與理性潛能?且隨著科技發展與相應而來的社會變遷,大眾傳媒既巨大且矛盾的影響又該如何被看待?新聞媒介監督國家威權與被政治權力滲透掌控,往往就在一線之間。
思索新聞媒介的社會角色為何?

在政治力量與經濟力量的互動上,新聞媒介應如何在公共領域內發展其角色?

2006年11月19日 星期日

公共領域的社會基礎

<公共領域在台灣> 第四章導讀
文/ 張譽馨

承接上一次讀書會的討論,我們瞭解公共領域的基本概念,以及此概念在台灣的發展後。這篇文章主在討論我們如何定義公共領域的「公共」二字?什麼樣的議題可以被視為公共的?它判斷的標準是什麼?另外,如果我們對於任何「公共」的事物存疑那又有何結果?

作者在文章中首先從理論面討論我們對「公共」的定義。從傳統「公」等於「官」、「整體」的思考,到西方社會歷經工業革命和政治革命後的「公共領域」定義,作者點出公共領域的三個社會基礎—社會分化過加速、代表者的多元化、以及公共領域行使方式的考察—以及當今市場競爭化的公共領域可能出現的問題。最後,作者再以台灣經驗為例,從公共領域的三個社會基礎分析公共領域在台灣的運作。

以下,我將根據文本提出問題以瞭解作者在文章中主要想表達的意義為何,並進一步釐清可能的疑問:

西方社會在歷經工業化與資本主義發展之前,其對公共概念的定義和其他文明社會相去不遠。傳統上,我們如何看待「公」與「公共」的概念?

西方社會在歷經工業革命與政治革命後,公共領域的出現有三個基本條件:社會分化過程加速、代表者的多元化、以及公共領域行使方式的考察。這三者對於促使公共領域的出現,分別發揮什麼作用?

作者在第二節分別就三個層次討論台灣經驗中公共領域的社會基礎。而在第一個部分,台灣在歷經經濟全面商業化與現代化過程後,台灣社會分化後的「公共性」得以獲得與政治分離的自主性。雖然媒體輿論的發展超越某些既有道德秩序的價值,但它畢竟使我們擁有較多的空間參與公共事務討論。不同於過去同質性的討論,再加入「個人主義」與「社會分工」的概念後,如今我們對「公共」的定義為何?

作者在本段最後提到,對公共領域或第三部門的規範與其設定成員資格,不如限定在遊戲規則上。這樣的限定,是否存在一些風險?

在代表者的多元化部分,為什麼亞當史密斯的自由主義信念可以促使NPO具有公共性?
作者在最後一個層次討論中提到,台灣社會是從政治民主化走向社會民主化。在這裡我想討論的是,為何政治民主化會是一個重要發展過程?


【綜合討論】

回到文本,我們究竟如何判斷何謂「公共」?又如果我們質疑任何有關「公共」的議題,作者認為會有什麼後果?

作者在第一節的最後提到,公共領域的市場競爭化常導致非西方社會「失序」的問題,何以這樣的情形容易在非西方社會出現?西方社會就不會嗎?

依照作者描述,台灣是否已經具備發展公共領域的三個社會基礎?如果沒有,那我們缺少的是什麼?

2006年10月28日 星期六

公共領域在台灣:一頁論述史的借鑑

<公共領域在台灣> 第三章導讀
文/劉介修

本文從「公共領域」這個概念在台灣的現身為脈絡,並以其出現的意涵做區分,指出其在民主規範和制度上的意義,展望它在台灣民主發展前景的角色與困擾。

1980年代起出現的「民間社會論」,分別依其所想像的「社會」構成的方式和政治意義,大致可以分為三類。「民間社會論」和「人民民主論」基本上都將社會與國家明確地相對立起來,對於國家具有負面評價,並對民間社會做全盤肯定。此外,這兩種觀點同時假定,民間社會與人民之間雖然不一定和諧安定,卻沒有嚴重的規範問題與現實問題值得探究。另一方面,雖然這兩種觀點都不是從自由放任右派觀點出發,然而其在政治上的意涵都有自由化是尚的傾向,過度狹義了民主化的內涵。這兩種觀點儼然並未慎重看待國家與社會的關係,而著重以社會為唯一選項,它們關心社會從國家解放出來,遠超過社會與國家的民主關係。

幾乎同時出現的「公民社會論」,則強調社會以自我組織作為構成原則,而不是單純相對於國家的自主。既然要自我組織,必然會去關心如何規範與解決社會內外的衝突。同時,這種觀點也強調社會最終需要有進入政治過程的能力,如何讓公民積極參與,賦予社會性的民主機制更為真實的政治意涵。

延續著這個觀點,公共領域的觀點更近一步引領我們朝往民主制度的一些基本課題,以合作型的衝突架構,追求非威權式的社會共識。透過說理的方式求取共識,經由論辯與澄清,確認共識的「正當性」與「合理性」。這種以「談話中心」的民主模式突破了「投票中心」模式下的困境:參與程度低、公民以競爭和實力界定相互關係、公平性的問題、個人自主性沒有存身位置、以及公共性的闕如。

一般我們把這種談話中心的民主理念稱為「審議式民主」。其依賴一套有關公共說理的理念與制度,讓民主的運作包括一個眾人公開說理的「交談」過程,並且在這個過程中面對他人,經歷一個說服與被說服的過程。因此這個民主過程中面臨三個要求。第一,民主不能只涉及投票或者選民偏好的累積,也不是各集團的實力角逐,而必須帶有一個論辯說裡的程序。第二,成員的偏好不能只是按照現狀做數量的加累,而必須有修改與轉化的可能。第三,民主過程不能只是由利益、激情所引導,而是必須容許公共理性和公共說理發揮一定功能,以追求合理與正當的共識。

以這個觀點來看,台灣民主發展雖然已經形成純熟的選舉式民主,甚至經由選舉實現政黨輪替,然而在歷史與社會的因素,在敵我型政治觀詛咒下,妨礙了公共性的發展,而公共領域的成長也受限其中,仍未能出面扮演更為積極角色。

市民社會與公共領域在台灣的發展

<公共領域在台灣> 第一章導讀
文/陳怡帆

作為本書的開頭,作者首先提出西方市民社會與公共領域的理論與發展,用以觀察戰後(1950~至今)台灣社會發展的框架,最終要探討的是:為何台灣在市民社會逐漸興起後,公共領域卻無法誕生?

哈伯馬斯的公共領域,指的是一個公共論壇(forum),在此論壇中私人(private people)會合(come together)成為一個公眾,並隨時準備迫使公共權威(public authority)在輿論(public opinion)的合法性(legitimation)基礎上運作。所謂公共論壇是一個公眾辯論的開放性空間,不僅是形式上每個人都可以參與,也要參與的人把自己意見開放、聆聽他人意見,並隨時修改或調整自己的意見,才是實質上的開放。不同於傳統社會以「公」為為首(公爾忘私),對「私人」權利的尊重與承認是現代公共領域的基本精神,私人透過媒體中介會合成公眾,其中最重要的乃是相互間在一個議題 上相互指涉、對焦、想要進入對方和對方對話的努力,如此我們就不會把自己的意見當成唯一不能改變的意見,會嘗試在對方意見中找到真理,才能相互進入對方改變自己,構成「一個」公眾。公共意見正是私人經過理性論辯、相互對話產生的會合統整,代表社會的自我反省和轉化,擁有類似規範的權威,若公共體制(民主國家)違反此輿論,將會喪失其合法性基礎。

西方市民社會與公共領域乃是現代性的產物,14、15世紀從義大利開始的對外貿易經濟逐漸取代封建時代自給自足的城鎮經濟,以軍事、稅收為目的,建立行政和財政系統的現代化國家誕生,以經濟邏輯為主的資本主義成為人類生活中心,國家必須聽從社會的運作法則,具自主性的市民社會呼之欲出。商業、貿易的發展,使人際交往從過去粗暴無禮變得禮貌文雅,文明化社會正是市民社會的特質,現代人願意以尊重的方式看待異己、並以合宜文雅的態度相互對待,這正是公共領域能否運作的關鍵。

這樣的發展與台灣有何不同?1960年代開始現代化、都市化和工業化的台灣,由於國家並非以人民的富足安適為目的,民間社會透過派系、農會、漁會被國家力量所滲透,二二八事件破壞人際間的信任關係、親密領域難以建立,市民社會無法誕生。70年代外交和內政困境迫使國家面對社會處境,各種革新與經濟建設推出,具「現代」意義的「理性」國家出現,加上各大校園掀起的學生運動、黨外政治力(辦雜誌、演講、透過傳媒集結),戰後世代浮出政治地表,咖啡廳的增加也構成公共領域開展的基礎,七0年代正是台灣政治、文化啟蒙年代,市民社會隱約浮出。然而台灣市民社會的發展不同於西方,是其在威權體制下浮現,她所面對最大問題是如何挑戰威權體制,因此台灣市民社會不可避免地具有政治性格,而非以經濟為基礎。

1979美麗島事件,促使台灣民族主義誕生。族群民族主義是強調語言和血統等「原初」情感的集體認同,向內凝聚時也同化了社會原有的差異,市民社會基本的「利益政治」不見,情感認同取代理性辯論,八0年代台灣民族主義的出現造成市民社會撤退,之後九0年代中國民族主義(新黨)的出現使台灣成為被統獨意識型態撕裂的社會,公共政策的辯論轉化成意識型態的對抗,公共領域被架空。

本書要處理為何台灣沒有公共領域?公共領域開展的第一個條件乃是社會是否有足夠且夠格的「公民」文化(第二章),以及不同社會勢力相互折衝、溝通的異質社會 (第三章),以及是否有公共利益導向的民間團體 (第五章),以及健全的媒體運作(第五、六章),在缺乏這些面向的情況下,公共領域自然難以開展。除此作者更提出主要原因是台灣市民社會是政治性的非經濟性的(民間社團解嚴前是政黨的侍從、解嚴後被地方派系滲透,其運作邏輯政治經濟分配大於公民教育或文化學習),因而缺乏尊重、寬容、溝通等特質,族群政治對立無法開放、相互對焦溝通才是公共領域無法開展之關鍵。

如何化解當前的族群對立?作者提出族群的親密關係作為出路。哈伯馬斯認為公共領域是親密領域的延伸和完成,核心家庭內親人間的關係主要是愛、自由和教養,親密性即是把對方當作一個獨一無二的個體,傾聽、凝視和面向對方的努力,當兩人都以此相互對待時,也就是相互對焦、溝通。一個人只有真正被傾聽、凝視,當他/她過去的歷史及當前的需求和慾望被認真對待時,他/她才真正被承認,唯有如此他/她才能開始傾聽、凝視、承認別人,只有在個己的「私」被呼應人才能由「私」轉化為「公」。因此族群的和解要從情感結構鬆綁開始,彼此認真傾聽對方的故事,正視彼此的生命歷史,建立相互的親密關係才是公共溝通的基礎。

討論:
1.台灣是真的民主了嗎?台灣有政體、投票、法律、自由經濟,就是民主了嗎?
2.台灣家庭的教養方式是否有達到親密溝通呢?可以自己的經驗來分享。
3.哈伯馬斯理論中「一個」公眾指的是理性論辯後的結果,然而,真的都能夠達到「一個」大家都同意的結果嗎?是否真的能包容所有人的需求呢?以「審議式民主」的經驗為例來審視現實與理論間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