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4日 星期五

綠色民主提問

文/吳東流 楊大德

經驗研究上:
1.“審議民主”與“民主”的區別為何? 如果以美濃反水庫運動作為一種理想的草根民主實踐,這個運動的形成過程,卻是透過返鄉知識份子的動員與組織所匯聚的,論述的主軸也是由知識份子所形成,請問這種需要知識份子扮演關鍵性角色的民主實踐,算是一種理想的審議民主嗎?或者在社會運動裡,真正的審議民主是不可能的,因為始終需要堅強的核心領導與外在勢力(例如:國家)對抗?這是否為審議民主在實踐上的侷限呢?

2.作者將台灣環境運動中區分成“北方荒野”與“南方生計”二條路線,並說明台灣環境運動中二者兼而有之,除了美濃反水庫、綠色投資之外,有沒有其他議題是嘗試將二者作結合的? 另外,作者似乎偏好”南方生計”型的路線,因為這種類型較有可能以草根民主的方式實踐。可是弔詭的是,這種南方生計型的環保運動,知識份子的組織動員角色始終扮演關鍵性的作用,就此來看,北方與南方兩種環運類型是否如他表面上所呈現的,真的在組織、動員與運動策略上具有那麼大的差異?

3.作者在第九章討論公投的部分,提出了”假公投”的說法,認為由地方政府與開發商所為了開發案動員進行的公投,因為是一種由上而下、由外而內所形成的公共意見,因此並非真的公投。這個說法是個有趣的區辨,可是這與環保團體到地方透過宣傳與說明會的方式,教育、組織群眾,進而發起公投,達成反對開發的公投結果,有何不同?尤其是北部幾個地方政府所動員、舉辦的反核公投,獲得了反核的結論,這是真公投還假公投?如果這也是真公投的話,作者似乎是以推動公投的動機是否為促進開發或者維護環境,作為真正的判別標準。

理論上:
1.從解嚴後,或者民進黨執政後來看,“國家”真的在整體上都被弱化了嗎? 可是這樣的命題要如何解釋國家在促進資本累積的功能上被加強,而在“公共性”上被削弱的這種現象?

2.如何在進行“陣地戰(the war of position)”的同時避免各個社會運動議題被零碎化、專門化?接著這個問題,我們想問的是,在台灣舊“政權(regime)”底下的一些指標性象徵物(ROC憲法、中正紀念堂轉型…等外來體制正當性的問題)都還存在之際,過早地宣稱“運動戰(the war of maneuver,一般指的是取代舊政權,形成新的國家內涵)”的過時是否恰當? 也就是說,作者是否認為這兩種戰術運用的選擇,在台灣環運或更廣義的社會運動脈絡下,具有時序性的配置關係? 這似乎跟葛蘭西認為陣地戰與運動戰同樣重要並且應該交互運用,有些不同的想法,不知這是否是作者觀察台灣環境民主實踐歷程的所做的判斷?可否請作者就未來環運的可能發展前景與策略想像,給予進一步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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