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領域在台灣> 第六章導讀
文/楊伊雯
傳媒具有強大的影響力毋庸質疑,但是「它該如何展現?該扮演民主社會中的何種角色?」卻始終有著模糊不清的部分。本文作者從哈伯瑪斯關於公共領域的設想開始談起,試圖從新聞媒介探討公共領域:問題意識先始於台灣社會中的新聞媒介曾經做了什麼?他的實際表現體現出何種角色內涵?而這和公共領域之間的理想,有著什麼樣的差距?藉由這樣的理解來解析今日台灣社會中備受爭議的新聞媒體。
公共領域-哈伯瑪斯的設想
公共領域意指著在一個可被檢視的過程中辨明價值的優劣。公共領域的發展起於市民社會對於國家威權的分離與監督。而公共領域的價值在於其對公共議題的各種功用,尤其是它具有監督國家權威的政治功能,以及協調不同意見、運用社會資源來發展與時遽變的新論述等文化作用。對整體社會的進步與昇華來說,公共領域是一種必要的機制。
台灣社會中的新聞論述-以二二八事件為例
1、1947年事件初始期:國家威權獨大,官方的國家威權直接決定了事件被認可的意義與真相,新聞媒介在此成了與威權共謀的工具,也成了政治 權力變身為公共輿論的轉換(漂白)機制。
2、1948-1982社會失憶期:被壓抑的市民社會,不管報紙媒體立場為公營亦或民營,他們同樣受制於獨大的國家威權,無法自由的針對時事表達看法來彰顯新聞獨立、專業的地位。此時新聞媒介更確實的描述詞彙應該是「宣傳」,也形成了二二八事件的結構性失憶過程,遂形成台灣社會中對於歷史事件的普遍遺忘。
3、1983-2000眾聲喧嘩期:市民社會的制衡發展,1988年報禁解除,國家威權開始從民眾的生活世界中縮回了他明顯的控制,而對於過去不敢談的種種禁忌,有別於國家威權論述的市民社會聲音也開始浮現。
特定聲音與組織性力量-關於公共領域的思考
新聞媒介應要有基於社會全部人的責任,以及從公共利益角度出發,引導討論並加以具焦的效果。更應扮演過程中的文化機制,要有隨時反思過程中角色位置的具體作法,而這些面向繁複的新聞專業之養成也需要一種組織性力量的形成,只是這種力量不純粹是經濟,也不能是政治的變形與僕役,他應該是要建立在專業上面,而與不同的組織性力量並駕齊驅。
何處尋找台灣社會人文精神深深仰仗的創意空間與理性潛能?且隨著科技發展與相應而來的社會變遷,大眾傳媒既巨大且矛盾的影響又該如何被看待?新聞媒介監督國家威權與被政治權力滲透掌控,往往就在一線之間。
思索新聞媒介的社會角色為何?
在政治力量與經濟力量的互動上,新聞媒介應如何在公共領域內發展其角色?
2006年12月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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