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0日 星期五

Ch.1 Common Ground

[文:譽馨]

本篇為本書的導論,作者首先簡要說明美國現存的二分對立的政治文化現象,做政治二分論的分析中,政治二分化作者以泛紅(Red-culture)泛藍(Blue-culture)指涉美國政治二分情形阻礙民眾相互理解,並使得民眾無法真正針對「論點」(argument)進行討論。作者在文中特別定義了「論點」(argument)一詞:一群共享某些政治原則基礎的人們,針對具體的政策進行辯論,而這些辯論也反映了他們所共享的政治原則。從美國近幾屆的選舉過程中可發現,由於人們無法切實針對論點進行辯論,所以他們各自所設立的說帖都在不斷的詆毀對方的想法,指涉對方的說詞不合人性並且充滿危險。雙方從來沒有尋找過彼此的共通點來使他們的論點能夠相互尊重與互補。基本上,政治二分論勾勒了一個悲觀的未來,因為一個健康的民主制度只有在符合下述兩點假設的其中一項時才成立:

1.如果整體社會對於想要達成的目的有一廣泛的共識時,即便沒有嚴謹的政治性論點,也能擁有一健康的民主制度。

2.如果社會對於該達成的目的尚未形成共識,但是他們擁有針對論點進行討論的文化,這也是一個健康的民主制度。

事實上,一個缺乏論點又彼此對立的社會只會導致多數暴力的問題,而不可能擁有健康的民主制度。書寫至此,作者帶出了他在本書主要想要解答的疑惑:此一悲觀的政治二分化分析是否正確?美國的泛紅與泛藍陣營是否真的沒有任何的共同點?他們彼此間真的不可能針對論點進行討論嗎?(原文為Is no real argument possible?,我參考前後文後覺得這樣翻比較好,如有錯,或是有更好的解釋歡迎提供)。

在接下來的章節中主要涵蓋了兩個工作取向。首先,作者想討論的是,儘管這是一個政治二分的社會,我們仍然可以找到彼此共享的基礎原則,並使得政治辯論可行且具生產性。而這些抽象的原則是有關於「人」(human life)的價值與責任。其次,作者試著證明當我們面對那些使得社會彼此分裂的議題時,譬如人權、宗教、社會正義等,這些共享的基礎原則產生了何等作用。

針對第一點,作者認為我們對於「人」存在了兩個基礎原則。第一,每個人(human life)都有他特殊的客體存在價值及其潛能。當他的潛能獲得發展,他的人生是成功的;當他的潛能被浪費掉時,他的人生則是失敗的。而一個人的成功與否對於他本身是很重要的,這是我們每個人都想要去追求與探索的部份。第二,每個人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而這個責任包含他能夠自我決定一個成功的人生是什麼樣貌。這兩點原則構成了人的尊嚴的基礎,而第一點類似平等(equality)的概念;第二點則近似於自由(liberty)的概念。雖然許多政治哲學家認為平等與自由彼此是互相消長的,但是作者認為二者應該是反映了各自的一個面向。作者為了證明他的主張,他在後續章節將試著從以下兩的面向進行分析與論證。首先,他針對人的本質與自我責任進行討論,說明上述原則普遍且深植於所有美國人心中。第二,作者將透過對爭議性議題的討論,說明這些原則如何被詮釋與理解。

[討論]

1. 臺灣社會是否也有不論藍綠全民共享的民主/政治基礎原則?當我們針對一項議題進行討論時,譬如廢死刑,這些原則潛藏於哪些論述中?而不同陣營的雙方又是如何各自定義這些「共享的基礎原則」。

2. 作者在文中提到,當我們在討論個人責任(自主權)的時候,我們必須搞清楚這些自我決定究竟是真正的自由意識,抑或只是內化了他人的影響。譬如美國人的想法深受天主教教義的影響,許多人做決定只是覺得「應該如此」而不是「為何如此」。在臺灣,我們是否有類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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